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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测试技术及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是1990年经国家计委批准、利用世行贷款、由清华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组建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995年实验室建成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同时正式对外开放。目前实验室的学科领域涵盖了“仪器科学与技术”(两校)和“光学工程”(清华)两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分为清华大学实验区和天津大学实验区。
清华大学实验区的研究人员以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光电工程研究所和仪器科学与技术研究所的教师与科研队伍为基本组成。研究队伍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千人计划”人才2人,长江学者2人,国家杰出青年2人。70%以上的研究人员具有博士学位。
实验室的研究围绕精密测试技术及仪器这一总方向,向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延伸,将世界科学技术的新发现和新技术交叉、融合,引入到本实验室的研究领域,研究精密测试技术的新原理、新方法及仪器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同时以围绕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为主要研究目标,进行相关基础理论与关键应用技术研究。
实验室的主要研究领域和方向归纳为:
◇ 激光及光电测试技术
◇ 传感及测量信息技术
◇ 微纳制造与测试技术
◇ 制造质量控制技术
在建成的近二十年中,实验室在科学研究和国民经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
◇ 1998年教育部所属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被科技部评为“成绩显著的开放实验室”
◇ 2002年信息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在参评的36个实验室中,本实验室排名第七
◇ 2007年信息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本实验室被评为优秀(A类第1名)
在过去的5年间,本实验室先后承担国家性课题126项,其中主持国家973项目3个专项和8个子课题的研究,承担国家863课题11项,国家重大专项6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9项。
实验室在精密测量、空间微系统等研究方向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发明奖二等奖4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省部级科技奖励6项。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收录370余篇,被EI收录500余篇,获得国际和国家专利授权230余项。
实验室重视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在国际上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金国藩院士在2002年和2005年连续两次当选国际光学委员会(ICO)副主席。实验室与美、日、德、英、法、韩、芬兰、捷克、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开展了广泛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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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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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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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学术委员会职务 |
工作单位 |
| 李同保 |
工程院院士 |
主任委员 |
同济大学 |
| 张钟华 |
工程院院士 |
副主任委员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
| 牛憨笨 |
工程院院士 |
委员 |
深圳大学 |
| 庄松林 |
工程院院士 |
委员 |
上海理工大学 |
| 张书练 |
教授 |
委员 |
清华大学 |
| 胡小唐 |
教授 |
委员 |
天津大学 |
| 谭久彬 |
教授 |
委员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 蒋庄德 |
教授 |
委员 |
西安交通大学 |
| 徐可欣 |
教授 |
委员 |
天津大学 |
| 欧阳健飞 |
教授 |
委员 |
天津大学 |
| 张文栋 |
教授 |
委员 |
太原理工大学 |
| 尤 政 |
教授 |
委员 |
清华大学 |
| 张广军 |
教授 |
委员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 金国藩 |
工程院院士 |
资深委员 |
清华大学 |
| 叶声华 |
工程院院士 |
资深委员 |
天津大学 |
| 费业泰 |
教授 |
资深委员 |
合肥工业大学 |
| 周兆英 |
教授 |
资深委员 |
清华大学 |
| 靳世久 |
教授 |
资深委员 |
天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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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主要科研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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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间微系统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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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来以MEMS器/组件及其集成和空间应用为核心,在基础理论、创新方法、关键工艺和集成技术突破的基础上,开展了空间应用的微型姿态敏感器部/组件技术,微能源技术、扫描探测技术等的研究,成功实现了部分微型化器/组件的空间应用,成功开展了“NS-2”纳卫星的研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研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在航天器功能部件微型化技术、基于微纳米技术的超级电容器技术、空间非合作目标测量技术、微/纳卫星及其应用技术等方面取得系列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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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交偏振激光器件、腔调谐特性及其精密测量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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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了多类正交偏振双频激光器,并针对独创的正交偏振激光器开展其腔调谐特性研究,这些工作对完善和深化激光理论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例如:两镜激光器腔调谐中的频差异常现象、偏振态抑制和交替振荡,三镜激光器腔调谐中的纳米宽度光学条纹的发现、偏振跳变、位相正交回馈效应、回馈水平分区等。从上述发现的独特物理特性中,引申出若干新的测量仪器原理,应用于传感和材料参数的超精密测量,包括:光学元件内应力/双折射的可溯源精密测量仪器,并以此建立了国家标准;基于Nd:YAG激光回馈效应的完全非接触纳米测量仪器,激光回馈在线式光学元件内应力和双折射的测量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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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密时间与重力测量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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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超高精度绝对测量仪器作为主要科研方向,自2008年以来,已在北斗同步授时方案、长距离时间同步、超高精度小型化原子钟、光频原子钟、绝对重力仪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此外,在绝对磁场测量仪器、原子干涉仪、超稳定激光及微波源、超稳光纤激光等方面也已全面开展研究并取得进展。包括天稳10-18时间频率的高精度传输系统及在北斗系统的应用、北斗同步授时方案研究、高性能可搬运微波原子钟和光频原子钟研究、超高精度绝对重力测量及应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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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纳光学技术及应用与超精密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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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颖微纳光学功能器件和系统的原理、特性、制备、检测,以及相关的重要应用领域和精密测量技术等方面,开展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取得了重要的成果。研究内容包括微纳衍射光学元件研制与应用、基于潜像的大光栅制作方法、纳米光学功能器件及应用、被动锁模光纤激光器及其应用、基于光致聚合物材料构建的TB量级光盘数据存储系统、基础计量科学中的超精密长度和位移测量、光刻机用双频激光干涉仪和空气折射率测量补偿系统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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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机电系统与测控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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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围绕微机械陀螺技术、微系统与控制技术、传感技术与智能仪器方面开展系列研究。微机械陀螺技术研究中在低阻尼解耦敏感结构优化设计、基于STS ICP刻蚀机的高精度平面体硅微加工工艺、敏感结构测试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基本完成10º/h微机械陀螺的工程化问题。微系统与控制技术方面在“微米纳米器件与系统”、“智能载体微型测控系统”、“生化传感与分析仪器”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现代传感技术与智能仪器的研究方面,开展了油气井地层测试技术与装置、图像传感器与智能识别系统、新型导电聚合物传感器、柔顺式传感器阵列及测量系统、生物医学工程仪器等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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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所获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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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精密测试技术及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和课题管理条例
2008年1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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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本实验室学科领域发展的多样性及创新性,促进学术交流,发现和培养本领域的科技人才,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培养及交流平台的作用。根据国家科技部对国家实验室的要求精神,清华大学精密测试技术及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特设立开放研究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基金)。实验室将优先资助在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中能够尽快进入国际前沿领域的高水平研究课题以及有良好应用前景、能够创造出明显经济效益的课题。
一、开放基金课题的立项原则: 1. 围绕学术委员会所确定的实验室研究方向,面向国内外高层次研究机构的优秀人员设立开放课题。
2. 实验室每年公布一次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指南,对每次资助的具体研究方向与内容做出界定。 3. 实验室的开放课题主要面向室外人员。为了贯彻开放、联合的指导思想,鼓励室外、校外的课题负责人与实验室和清华大学联合申请课题,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尽快取得高水平成果。
4. 向青年科技人员倾斜。
二、开放形式与对象: 凡国内外教学、科研人员、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人员均可在本实验室开放基金指南范围内的课题提出申请。经实验室评议批准后,在本实验室或申请人员所在单位进行独立研究或合作研究。
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申请时,不需要推荐。其他职称科技人员申请时,需一名高级职称科技人员推荐。
三、基金课题的申请: 1. 实验室每年12月份发布下一年度基金、课题项目指南,并开始接受申请。
2. 申请课题须符合《指南》资助的任务要求,且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创新性。 3. 向本实验室申请课题必须按规定填写课题申请表,申请者需填写《清华大学精密测试技术及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申请书》一式二份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以保证所在单位的支持。
4. 外单位人员申请开放课题必须与本室固定成员合作(未填写合作者由我室根据研究内容指定)并得到认可方能接受。
四、课题的审定与立项 1. 初审:送交实验室合作和相关研究领域的两名教授进行评议,根据实验室研究方向和现有条件,提出课题研究的可行性。
2. 终审:在初审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归纳出评审意见,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学术委员会确定资助课题及资助金额。
3. 根据评审结果,由实验室主任签发立项批准书,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 4. 课题获实验室资助后,课题负责人与实验室签订科研合同书。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按照规定生效后,课题的立项阶段完成。
五、经费使用与管理 1. 基金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为1~2年。研究工作开始时间为次年的3月1日,特别优秀的或有潜力的研究人员,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可追加一年。实验室每年根据研究方向资助9项左右开放课题,平均资助强度一般为3~5万元/项。
2. 凡得到本基金资助的项目,需在项目截止日期前使用本基金。若项目截止日期前尚未使用基金,视为放弃本基金资助。
3. 本基金不外拨款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由本国家重点实验室进行财务管理。 4. 项目经费可跨年度使用,但不得挪作他用,一经发现,终止资助。项目结束后的结余款应缴回实验室。
5. 实验室开放课题经费只能用于以下范围内的项目支持: √科研业务费,如材料费、加工费等;
√项目研究需要的资料费、差旅费、复印费等; √项目研究需要的低值设备费; √发表文章的版面费;
√出席学术会议的会议费。
六、基金项目管理: 1. 实验室资助的项目在开始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向实验室主任提交研究计划。
2. 项目负责人应于每年度结束时提交《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对不报送进展报告、工作无进展、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缓拨下期经费。项目负责人如不能纠正、补报,实验室将中止资助。
3. 对无正当理由而未能完成课题任务或没有向实验室提交相关资料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再受理其开放基金的申请。
4. 研究计划实施中,鼓励课题组在研究工作中的创新,但涉及到降低预定目标、减少研究内容、中止计划实施、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时,课题负责人必须提出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报实验室审批。经实验室同意后方能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执行。
5. 一般情况下,项目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可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在原单位或调入单位完成基金项目,报实验室审批及备案
6. 资助项目结束时,应向实验室提交总结报告及有关研究成果,原始资料由实验室统一归档。 7. 凡用项目经费所购置的原材料、零星器材、小型仪表等,其产权归实验室,在项目研究结束后,应移交实验室。
8. 实验室主任应经常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发现研究计划不能实现时,有权调整、中止或取消该项目,并向学术委员会报告。
9. 基金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三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及有关的软硬件原始资料。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将对开放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对优秀研究成果将颁发“优秀成果证书”,并以适当的方式给予奖励并优先考察后续相关课题的申请。
向实验室提交的材料包括: (1)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 (2)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著作;
(3)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 (4)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软件、程序等和其它资料,以及目录清单。
七、课题成果管理及评价 1. 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论文、成果和专利等研究成果由实验室、研究者本人和其所在单位共享,责任作者(通讯作者)的第一完成单位为清华大学精密测试技术及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即:
中文:清华大学精密测试技术及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 英文:State Key Laboratory of Precision Measurement Technology
and Instruments, Tsinghua University 2. 一般情况下,要求基金资助课题在中情所检索及其以上的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3篇,或SCI检索论文1篇以上,或EI检索论文2篇以上。
3. 未署实验室名称的论文,不予计入成果。 4. 基金资助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 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英文名称:Support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Precision Measurement Technology and Instruments, Tsinghua University)。属自带课题和经费者,须在研究成果及论文中注明“本研究在清华大学精密测试技术及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完成”。
八、附则 本试行办法的解释权属于清华大学精密测试技术与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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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所有:清华大学精密测试技术及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 联系我们 (更新时间:2012年2月) |